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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孝感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pxqsb 点击次数:448 发布日期:2024-11-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着力打造推出一批展现中国精神、时代气派、荆楚风格和孝感特色的文艺精品,根据《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孝宣发[2021]3号)精神,拟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孝感市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守人民立场,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湖北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和孝感文化特色,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扶持奖励一批思想精神、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坚持双效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申报对象及范围

  必须是孝感市内项目主体创作、投资制作的原创文艺作品,或与孝感市外项目主体合作且共同拥有版权、著作权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或多人)时,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与他人合作的项目,必须是项目主创者。

  申报项目应该是我市各类艺术创作单位和个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围绕庆祝建国75周年、聚焦孝感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孝感实践、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以及荆楚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振兴、流域综合治理、共同缔造等主题,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文艺创作项目。已获得过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变相重复申请,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奖励、重点扶持的项目,给予配套扶持。

  三、项目类别及条件

  1.文学类: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网络文学等。

  2.舞台艺术类:戏剧、舞蹈、曲艺、杂技等。

  3.影视类: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含有声剧)等。电视剧须已播出。

  4.视觉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等(鼓励各地各单位策划组织实施主题创作工程)。

  5.音乐类:歌曲(含网络歌曲)、歌曲集、组歌、套曲、

  交响乐等。

  6.网络视听类: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

  7.其它有重大影响的文艺项目,仅限对促进孝感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或在湖北省及以上专业奖项评比、专业演出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申报材料

  (一)《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立项资助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7份;

  (二)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如法人证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1份;

  (三)其它相关材料各1份(材料不退还);

  1.申报文学类图书的,需提供出版印刷合同复印件、作品原件5本。

  2.申报视觉艺术类作品的,需提供作品照片或复印件、参加湖北省及以上竞赛、展览以及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报作品集的需提供出版印刷合同复印件。

  3.申报音乐类的,需提供乐谱、音乐作品刻录光碟、参加湖北省及以上演出、竞赛以及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纪录片(含专题片、微电影、微短剧)的,需提供完整剧本、音像光碟以及展播、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申报舞台剧(含舞蹈、曲艺、戏曲)的,需提供完整剧本和音像光碟、公开演出场次等证明资料,其中舞蹈、曲艺需提供参加湖北省及以上比赛、展演、调演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戏剧剧本创作项目的需提供完整剧本并附详细故事梗概。

  6.申报影视剧的,需提交剧本或每集详细梗概、公开放映播出等证明材料。申报影视剧剧本创作项目的需提供完整剧本并附详细故事梗概。改编的作品应附原著、改编版权协议书复印件。

  7.申报广播剧项目的,须提交主题创意综述或剧本、公开播出等证明材料,申报广播剧剧本创作项目的需提供完整剧本并附详细故事梗概。

  8.其它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组织申报(11月11日—15日)。发布通知公告,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三区”、市直有关单位、在孝高校负责对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申报项目收集汇总,填写《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汇总表》,经审核把关盖章后统一报送。体制外的单位或个人,由属地宣传部门或市直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

  2.集中评审(11月18日—29日)。市委宣传部负责对申报作品开展资格初审,主要审核作品和作者意识形态领域有关问题,申报条件等。资格初审后,邀请省、市专家和有关领导成立评审委员会(不少于7人),开展专家评审。

  3.公示公告(12月2日—8日)。在市直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一般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奖励扶持(12月9日—13日)。公示期结束后,对评审结果及扶持资金分配方式,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对扶持对象进行扶持。相关经费从孝感市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特别说明

  因2023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申报项目仅有38部(个),经过资格审查和初评,24部(个)作品入围,有分量、艺术价值高的作品不多,为避免出现“平衡照顾、撒胡椒面”的现象,经部领导研究决定将2023、2024两个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合并进行,2023年度申报作品未提供作品原件的此次一并提供。

  七、有关事项

  请各地各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于11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孝感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过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15270134@qq.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申报文艺项目扶持”)。联系人:王胜华,联系电话:2280508。

              中共孝感市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申请表:/KindFiles/file/20241109/20241109102556_5395.doc


汇总表:/KindFiles/file/20241109/20241109102617_418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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